【连网】近日,“退休人员必须在今年1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停发待遇”的信息在网上热传。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醒:近日网传“退休人员必须在今年1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会停发待遇等”的信息严重失实,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从未发布此类信息,请广大退休人员认真甄别相关信息,谣、不传谣。
连云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醒:
近日网传“退休人员必须在今年1月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否则将会停发待遇等”的信息严重失实。我中心从未发布此类信息,请广大退休人员认真甄别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实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国家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范违规冒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制度。所有按月领取社保待遇的人员需在认证期限12个月内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如2022年11月份认证,须在2023年11月之前认证);若认证期限内未进行认证,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待遇领取人员需再补办认证手续,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下载安装“江苏智慧人社”手机 APP或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在首页直接点开“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待认证人员信息,刷脸完成自助认证;也可以就近到各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基层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认证;还可以关注“连云港人社”公众号,“港城连小安”视频号,详细为您解答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