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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传感染后去商场咳嗽上百次,这些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连网】在27日下午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北京警方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坚决查处编造、传播涉疫情谣言,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目前,共侦办此类案件27起,依法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7人。会上,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24日,有网民发布“我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昨天赶紧去了朝阳大悦城、西单大悦城门口咳嗽上百次,感染的人越多越好”相关消息。对此,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1月26日将信息发布者刘某(男,22岁)查获。

经查,该人并未感染新冠肺炎,身体健康,其出于恶作剧心态,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在微信朋友圈及多个微信群、QQ群内发布,群内共涉及2700余人,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被通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月25日,刘某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二

1月31日,有网民在小区业主微信群(群内300余人)发布消息,自称已感染新冠肺炎,准备传染给他人。

对此,警方经工作,将信息发布者王某(男,25岁)查获。经查,王某并未感染新冠肺炎,因居委会工作人员向其了解健康情况时,王某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其为了泄愤,故意编造自己确诊新冠肺炎的虚假信息,并发布到业主微信群内,造成群内业主恐慌。

违法人员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被海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案例三

2月23日,有网民发布“积水潭医院刚接到通知,要开始建方舱医院了,北京的疫情远比新闻报的严重,请各位日常做好防护工作!”相关消息,并称信息由积水潭医院内部传出。

对此,警方经与有关部门核实,证实相关消息为虚假信息,后将信息发布者柴某(男,35岁)查获。经查,柴某并没有所谓内部信息来源,所发内容纯系个人编造,柴某将该信息发至微信群,后被转发,造成不良影响。

违法人员柴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依法被海淀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谣言也是“疫情”,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战“疫”当前,信任和信心一样珍贵,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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