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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灵活就业人员安居保障升级 “一揽子”政策正式落地

【连网】(记者 吕彤彤 通讯员 张晶晶)6月11日,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情况,明确试点对象、缴存方式、使用政策、集成配套政策、产业协同以及区域联动等方面内容。

当前,随着经济结构转型与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日益庞大,其人数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比例近1/3,占城镇就业人员比例超45%。为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安居,连云港市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9日起正式施行。

市民在小区内锻炼身体

《实施方案》遵循“全面覆盖、自愿缴存、权益平等、协同创新、风险可控”原则,在覆盖范围、缴存机制、权益保障等方面展现独特优势。政策突破就业形态与户籍限制,将自由职业者、港澳台同胞等群体纳入保障体系;缴存方式灵活适配,支持自主选择缴付周期与金额,可按需调整或自愿退出,并依托数字化渠道实现便捷操作。补贴层面,构建“开户激励+持续补贴+税收优惠”多维体系,新开户最高补贴400元,资金存满一年享1.2%补贴,缴存金额可抵个税。贷款权益上,与单位职工同享低利率,针对高学历人才、绿色建筑购房等情形,贷款额度最高上浮50%,同时融合创业、社保等政策,探索“公积金+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兼顾住房保障与实体经济发展。

聚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推出多项政策。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形式就业,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适龄人员均可参保。首次开户缴存者可享补贴,普通人员200元,二孩及以上家庭300元,毕业2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400元。资金存储满一年,每年6月30日给予1%~1.5%补贴(当前按1.2%执行),转移资金从转入灵活账户起算存储时间,单人累计补贴不超1万元。贷款方面,需满足缴存满6个月、符合调控政策等条件,双方申请最高可贷100万元,单方60万元,毕业2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额度更可上浮50%,切实减轻购房压力。

此次《实施方案》的落地,是连云港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一步。未来,中心将持续优化公积金制度,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政策,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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