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刘蔚 刘云山 李欢乐 朱江)连日来,连云港海域掀起了一场针对航标安全的特别行动。面对航标上违规安装光电设备对航行安全构成的威胁,连云港航标处联合海事、公安、通信等多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航标上光电设备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通过“空地一体化”排查模式,创新运用无人机与便携式无线电监测设备,对连云港海域全部航标进行全面“体检”,共发现并处置违规安装的视频监控、通信基站等光电设备近70套,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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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是船舶航行的‘海上红绿灯’。”连云港航标处副处长王为庚介绍,“但违规安装的光电设备,会造成物理遮挡和无线电干扰,削弱航标效能,直接威胁航行安全。更令人担忧的是,某些不明摄像头可能被用于窃密活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违规设备采取遮挡、断电等临时管控措施。对排查出的可疑设备,将联合公安、海事、海警展开深入调查,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据悉,航标因其通常设置在视野开阔的关键点位,易成为违规安装光电设备的“理想平台”,导致问题具有顽固性和易反复的特点。为根治这一顽疾,连云港航标处构建了“三维管控”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将航标光电设备检查纳入日常巡查维护范畴,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实施动态管理,对航标状态及周边环境变化进行实时监控和快速响应;强化跨部门通报与联合审查,与海事、公安、通信、海警等部门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通道,形成监管合力。
“我们不仅要治标,更要通过制度创新实现治本。”王为庚表示,这一套组合拳,旨在打造航标光电设备整治的“连云港范式”,为全国沿海地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筑牢国家海上安全的前沿屏障。
笔者还了解到,随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航标设备安装迎来“最严监管期”。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法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因此,各单位在航标上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前,应事先征得属地航标管理机构的同意,并依法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履行法律义务,共同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
此次整治行动不仅清除了海上安全隐患,更标志着航标管理迈入法治化、智能化新阶段。下一步,连云港航标处将继续深化“智慧航标”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航标监管效能,为“海洋强国”建设筑牢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