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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见“大成效” 连云港税务助经营主体享新政红利

【连网】  (记者 武娜 通讯员 惠瑄)“上半年公司与相关部门签订协议成立新能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但苦于资金问题迟迟没推进,新政让我们提前3个月享受300多万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下我们建设研究中心后顾无忧了。”享受到新政的福利,江苏嘉明碳素负责人薛喜利高兴地说。嘉明碳素一直注重生产工艺的提升和新技术的研发,3年来研发费用投入2000余万元,累计取得了38项实用新型专利和8项发明专利,获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碳素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据悉,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税务部门以“小切口”见“大成效”,以“硬实力”为“金标尺”,在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使经营主体尽享红利。

6月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这意味着,企业在10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再提前3个月享受。这是继今年初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后的又一利好。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针对性强、含金量高,鼓励创新诚意足,优惠提前落袋,缓解公司研发投入资金的压力,让企业创新劲头更足、创新能力更强。诚意不仅体现在政策优惠上,也体现在愈发人性化的服务方式上。

“优化预缴申报政策,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便利性。举个例子,某公司上半年发生了450万元的研发费用,其中有150万元无法准确核算归集,在7月份预缴时,公司将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的300万元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剩余的150万元在10月份以后再准确归集核算。政策给予企业充分的选择权,提供更多的扣除时点自主选择,充分尊重企业意愿。”连云港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申报流程也在不断简化,企业享受更加便捷。税务部门通过增设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调整优化“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等措施,大幅精简企业账表填报信息,优化费用计算方法,减轻企业核算负担,企业享受政策所需填写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表显著减少,填报时间明显缩短,财务工作量大幅降低。

“为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我们了解企业诉求和操作难点,进行相关提醒和辅导。同时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为纳税人提供智能服务,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连云港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税务部门将通过组织座谈、现场答疑、一对一辅导等方式,帮助辖区企业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研发向“高精尖”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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