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综合新闻
记者从警方获悉,2021年7月29日,扬州市公安部门已对毛某宁(女,64岁)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因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统一安排,毛某宁被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治疗。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提醒大家:心存侥幸,造成病毒扩散,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笑爽
来源: 扬州发布、扬子晚报
同在阳光下共享美好生活
稻虾产业园迎来丰收季
萌萌的兵勇敢的心
“龙文化” 校园艺术节播撒“非遗种
遇“荐”好书(第32期):在《美的...
跟连云港旅游警察领略“大花果山”隽...
中国式青春
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