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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倡议书

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各级领导干部: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为充分发挥全市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我市殡葬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委组织部、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治丧,节俭办丧事,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倡导厚养薄葬,不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借机收敛钱财。

二、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各级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实行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要带头实行骨灰存放、草坪葬等节地葬法,保护生态环境。

三、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参与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祀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员、干部要主动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各级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树立“绿色、生态殡葬”意识,以身作则,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带头文明节俭办丧,带头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推进全市殡葬事业发展,为促进社会文明风尚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委组织部 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文明办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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