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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上调 由每月1038元提高至1107元


(记者 陈兵 通讯员 万骏)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日前,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每月1038元提高至每月1107元。


  据悉,从2025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38元,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中“失业保险金最低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规定,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1038元/月调整为1107元/月。新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各县(区)人社部门按要求调整本地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可以领多久?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据介绍,领取失业保险金线上办理最便捷的途径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就业创业”→“失业登记”模块办理失业登记后,再依次进入“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领”模块办理。此外,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微信、支付宝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办理。


  想在连云港申领失业金,但是在外地还有失业保险缴费,能把外地缴费转过来合并计算缴费月数吗?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缴纳的失业保险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在外省缴纳的失业保险需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在线办理。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在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失业人员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办理失业登记,人社部门将跟踪提供就业帮扶。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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