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侍敏 通讯员 杨作宾)昨日,市市场监管局传来一则喜讯,“谢湖大樱桃” “灌云豆丹”“黄川草莓”“东海老淮猪”“石桥黄桃”5件农产品,成功由原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为地理标志产品,正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地理标志产品总量已达16件。
地理标志是标识产自特定区域、具有特色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密切相关的特定产品的重要知识产权。一个产品被认定为地理标志有利于提升品牌价值、带动产业振兴、增加农民收入、保护人文传承、改善生态环境,这与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契合,因此做好地理标志工作对于乡村振兴战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培育、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内在质量、市场声誉和品牌价值,巩固了地理标志区域特色经济,优化了产业结构,擦亮了发展名片,为促进乡村振兴增添了新动力。“为促进我市地标规范使用和统一管理,提升公用品牌效应,我们组织全市地标用标企业及行业协会召开地理标志培训会,从申请和审查、使用管理和运用促进三个方面进行针对性培训,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经营者的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加强与农业部门联系,建立合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在建立保护合作机制的同时,要求执法队伍注重日常监管和个案查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们将继续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瓜果蔬菜、粮油、畜禽等相关产品为重点商品,重点排查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强化对地理标志的保护,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贾元元 校对 徐蕾 审核: 曹银生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