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周心睿) 明知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办理了12张银行卡为上线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资金流水达2000余万元,这是近日海州区法院通报“两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据统计,自2020年1月至今,该院共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188件544人,涉案金额11.9亿余元。
在电信网络诈骗中,大量银行卡、电话卡被出租、出卖给犯罪分子用于作案。自2020年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海州区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两卡”犯罪,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受理的“两卡”犯罪罪名集中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据统计,2020年以来,共计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54件177人,涉案金额8.3亿余元,共计判处罚金219万余元。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134件377人,被告人共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3.6亿余元,共计判处罚金467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海州区法院重点打击“两卡”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加大惩处力度,彻底斩断网络“黑灰”产业链,根据涉案人员作用大小、认罪认罚态度、退赃退赔等情况,分类分层处理。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动,及时调整证据标准及侦查方向,坚持最大力度、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同时积极运用依法追缴、责令退赔、罚金刑等经济制裁手段,努力铲除犯罪经济基础,挽回群众损失。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