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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检察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连检)近日,市检察院发布全市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找准切入点深化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噪声与光污染综合治理,创新谋划海洋检察“连云港样板”,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58件,制发检察建议411件,以法治力量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全市检察机关紧盯农业面源污染、乡镇污水排放、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推动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坚持重大环境资源案件挂牌督办、三级把关机制,办理中央环保督查重点关注的吕某非法填埋固废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针对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南美白对虾的行为,牵头多部门协同执法,推动土地复垦、实施稻渔混养,解决粮食安全与环境污染问题。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2件,推动建立农村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督促治理被污染河流71条,整治污染企业13家,修复被污染土壤660亩,清理各类固体废物30125吨,整治违法养殖场71家,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9854亩,恢复被毁损的林地10亩,提请法院判令生态损害修复费用2301万元。


检察机关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密切关注城市光污染、噪声污染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作用。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解决户外广告灯箱强光昼夜直射居民住宅问题,守护百姓“夜的黑”。针对群众投诉长达5年的204国道噪声污染问题,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市检察院检察长当面送达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增设高标准降噪设施,并进行专项排查整改,全力整治还“静”于民。


在经略海洋、深耕海洋方面,检察机关制订“益”起护海工作方案,聚焦涉海案件办理,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3件,保护海洋生态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在涉海案件办理上立标准,制订海域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办案指引,入选最高检办案指引汇编;在海洋生态修复上开先河,首创“互联网+”海洋生态修复劳务代偿模式获省政府办公厅肯定推广;在促进海洋治理上树标杆,推动“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办理的非法捕捞案件为明确海洋公益诉讼起诉主体提供样本。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聘请了1254名“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线索188条,共筑“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办案新模式。强化信息战略思维,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式,推进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快速查办公益受损线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联合行政机关、高校共建江苏沿海碳汇功能示范区,通过“碳汇代偿”实现海洋生态修复。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校对 徐蕾     审核: 吴弋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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