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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80条”问答⑥ | 关注!提振消费政策解答来了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快恢复发展,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市政府于2月2日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链接】。自2月9日起,“连云港发布”开设“热点问答”专栏,围绕十二个方面“80条”措施解答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今天,我们围绕

“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

解答热点问题

政策原文


38.开展惠民促消费活动,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分批次发放330万元餐饮消费券、330万元零售消费券、1500万元购车补贴,加速提振零售、餐饮、汽车等消费市场。持续开展“港城嗨购”“畅游港城、品味美食”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打响“苏新消费”连云港活动品牌。积极参与江苏味道餐饮促消费活动和全省销售竞赛季活动,持续打响“连云港滋味”美食品牌,筹备举办第六届“一带一路”餐饮文化博览会,举办“一县一主题”特色美食节活动4场以上,力争2家企业纳入全省百家优胜商贸流通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


39.市级财政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电商产业发展,举办第四届“518”网络购物季系列活动,在外卖平台、电商平台发放200万元线上消费券。(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40.大力培育首店经济,加快招引一批品牌首店落户港城,设置品牌首店入驻服务“绿色通道”,助力品牌首店落地推广。用好200万元省级商业街区改造提升专项奖补资金,大力推进商业街区改造更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扎实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年内新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11个,建设邻里中心3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41.组织开展“港城汽车嘉年华”等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每季度分别组织主题车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1场以上。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2.大力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围绕县镇(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加快建设一批便民设施,年内建设改造县乡公共寄递配送中心5个、乡镇商贸中心3个、乡镇农贸市场4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


43.鼓励婚庆产业发展,组建连云港本地婚庆产业联盟,聚合一批婚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界经营企业和婚庆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具有较高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的婚庆品牌。(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


44.安排350万元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消费新产品、夜间小剧院、城市伴手礼等文旅融合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文化产业发展补助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支持文化企业和项目发展。加大争取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力度,确保2023年我市纳入支持的新项目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45.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


46.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50%。鼓励各文旅行业单位开发海滨游、文化游、康养游、研学游、度假游、红色游等连云港精品旅游线路,号召我市已命名的省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向省内外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推广我市旅游路线和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47.策划举办连云港市全域旅游嘉年华活动,举办第二届“连云港礼物”旅游文创商品大赛,遴选特色文创商品推向市场。加快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


48.组织优秀文化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长三角文博会、南京融交会等文化展会,宣传展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问题一:我是一家商贸流通企业,年营业额约2000万元,请问是否能够参加全省百家优胜商贸流通企业竞赛,如何报名?


解答 :参加“全省百家优胜商贸流通企业”竞赛的企业需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必须是纳入江苏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的企业;积极参加“苏新消费”四季主题系列活动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不存在重大违法等相关否定事项,同时做好遵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禁捕退捕、制止餐饮浪费、禁塑限塑等社会责任承诺。
此项活动不需企业自主报名,商务部门将根据2022年下半年企业的零售额或销售额情况筛选排名前20名的企业上报。

领办人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杨刚,0518—85825736,13815675657


问题二:我于今年2月15日在海州区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了一辆35万元的新车,请问能否申领购车补贴额度,如何申领?


解答:根据若干政策措施规定,2023年1月8日至2月28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海州区、连云区范围内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车,可享受购车补贴。具体标准为:购买5万至15万元(不含15万元)乘用车新车的补贴2000元,购买15万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乘用车新车的补贴4000元,购买30万元以上乘用车新车的补贴6000元。

本次购车补贴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您需下载“我的连云港”、建行生活和“数字人民币”3个APP,并注册开立建行数币钱包,通过“我的连云港”政府促消费专栏—汽车消费券报名提交申请材料,8个工作日内即可发放到位。


领办人: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处,于安乐,0518—85825753,13739127283


问题三:我公司是一家文旅企业,目前正在建设一个文旅融合项目,但资金方面有些困难,想要申请省级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请问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怎么申请?


解答: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补贴、奖励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文旅融合建设、产业融合新业态、文旅产业平台等项目以及具有创新、成长潜力的小微文旅项目。申请该专项资金,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补贴类的项目要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工程进度的60%;

2.申请奖励类的项目要在规定日期内完工并有营业收入,其中平台类项目须已建成且服务范围覆盖县域及以上;

3.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满足贴息期为上一年度全年,贴息额度不超过贴息期实际发生利息总额的60%,单个项目贴息上限为500万元,项目贷款总额(非授信额度)1亿元(含)以上,贷款资金必须用于文旅项目的建设,文旅地产项目不在支持范畴。

贵公司可向所在县(区)文旅部门咨询申请,市文广旅局将定期汇总梳理上报。


领办人:市文广旅局产业发展处,梁姝玮,0518—85681158,13851288832


问题四:我是一个在外从事文化相关工作的连云港人,有朋友在连云港成立了文化企业,疫情结束了,我们更加看好家乡的文旅资源和发展条件,想在连云港投资建设文化产业类项目,同时开展些有益的文化活动、开发文创类产品,请问市政府有相关的扶持政策吗?


解答:感谢您对家乡文化事业的关注,也期待您能为家乡的发展作出贡献。2023年,为加快经济恢复步伐,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文旅产业,我市将开展文化产业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创新推出“服务券”和“打样券”,“服务券”针对企业、单位,开展的效益好、影响佳的文化类活动和项目,提供1万、5万、10万三个额度补助;“打样券”针对企业、单位和个人推出的文创产品,提供0.2万、0.5万、1万三个额度补助。

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国庆前后组织,届时将在官网、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申报公告,贵公司可根据公告内容向所在县(区)、板块宣传、文旅部门申报,市属国有文化企业等相关单位可直接向市文改办申报。


领办人:市文改办,王乙,0518—85801257,15961354609



记者:周莹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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