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围绕第三方面 “支持重点产业创新集群发展” 解答热点问题 16.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成立海洋经济发展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增加对海洋产业投入,支持海洋装备制造产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海洋新材料产业、海洋渔业、海洋文化旅游业等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17.市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智改数转”奖补资金,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高端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融合应用创新等项目建设。全力争取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积极创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8.积极争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9.积极争取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我市认定的化工(危化品)企业高风险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和新技术应用项目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0.对进入国家和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对进入上述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市级财政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1.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用于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品,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注册费。对一般医疗器械企业产品检验收费减免5%,对小微医疗器械企业产品检验收费减免1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22.第二类医疗器械延续注册审评、生产许可证延续办理时限分别缩减至30个、10个工作日。药品注册检验时限缩减至45个工作日,需标准复核的时限缩减至7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3.对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的治疗指南中涉及的药品(医用耗材)实施绿色挂网通道,符合阳光挂网政策的,随报随挂,第一时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问题一:我是一家涉海医药企业负责人,听说我市今年将加大对涉海企业发展的支持,市财政设立了1个亿的扶持资金,请问其中包括海洋医药企业的扶持政策吗? 解答: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我市加大了对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明确拿出1个亿的资金支持包括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文化旅游等重点海洋产业的发展。目前,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连云港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并将于近期出台,其中就包括支持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对新研发生产的以海洋生物资源为原料的海洋保健品、化妆品、海洋药物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海洋保健食品或者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为涉海新食品原料的,对实现产业化的海洋类独家品种或独家剂型,新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新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都明确了具体的支持政策。支持政策出台后,市各相关部门还将对每一项扶持政策出台实施细则。 领办人:市发改委沿海发展处,任书毅,0518-87996318,13775437188 问题二:我是一家装备制造企业负责人,近期打算开展生产线改造升级,请问今年市里有什么安排,如何申报? 解答:今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拟安排3000万元,重点支持绿色发展、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业企业资源利用、小微企业升规模、乡镇工业集中区监测提升、企业上台阶上规模等多个方面。申报时间在上半年,主要由企业申报、区初核、市相关处室审核等规定程序,多数资金免申即享、直达企业。今年下半年,2024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将启动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将由省工信厅届时公布,请企业及时关注。 领办人: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靳睿,0518—85803520,15105130739 问题三:我公司是研发和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目前有一款产品正准备申请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请问该产品后续在我市能获得哪些政策支持? 解答: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在医疗器械产品领域取得以下阶段性成果的:具有进入国家和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具有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并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市科技局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市财政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具体实施细则后续会出台。 领办人: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韦鹏飞,0518-85808241,18036678862 问题四:我公司是一家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需申请换证,请问如何申报,多长时间可完成办理? 解答:贵公司可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网址:www.jszwfw.gov.cn)进行申报,点击“法人服务”—“按部门”—“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延续”,点击对应事项进行在线办理,并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完成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 领办人:市药品认证审评服务中心,张荣格,0518-85680318,15705150883 记者:周莹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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