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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节前提醒禁放区域依然禁放烟花爆竹

      春节将至,海州警方根据市政府相关通告,提醒广大市民海州区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警方将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逻值守,如确有燃放需求,可到禁放区外燃放。

       海州区禁放范围为: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此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和地点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在限制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州警方表示,将于即日起部署警力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逻值守,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不断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市政府通告,如发现违反通告的行为,请及时举报。(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周宗江)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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