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笔者从市中级法院举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新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3194件,较同年同期增加41件。法院将完善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道交一体化”平台建设,依法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公平维护受害人及相关主体合法权益。
据介绍,在3158件已结案件中,调解结案570件,撤诉结案359件,总调撤率为29.42%。此类案件涉及标的额大、诉讼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争议多,多数案件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程序。上诉率较高,上诉主体多集中于保险公司,占比超过70%。同时诸多新型法律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如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车平台和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如何厘清,受害人的车辆安全统筹的性质和效力如何认定等。
目前,全市有5家基层法院在公安机关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专门的交通事故诉讼综合服务中心,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市中级法院设立速裁中心快审简单机动车交通案件,当天立案、7天内开庭,20天内审结。依托上级法院搭建的“道交一体化”平台,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服务。今年以来,全市“道交一体化”平台受理这类纠纷2094件,诉前调解成功1083件,减轻了群众讼累。
同时,法院通过发改案件评查、发布典型案例、全员培训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在发布会现场发布的10件典型案件中,包括:挂靠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被保险人放弃索赔的,不免除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的,应免除赔偿责任;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乘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减轻驾驶人赔偿责任等。法院在案件审判中坚持以实际损失为原则,加大核实、审查力度,准确认定当事人在事故中的损失,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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