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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利双赢 连云港推进“考古前置”全域落实

组织完成约7000万平方米的考古调查、勘探(含文物资源区域评估)任务,发现古墓葬、古遗址等700余座(处),出土文物(标本)近2000件(套),新命名葫芦山、丹霞、金苏、黄岭4处史前文化遗址……这是近年来,我市在考古工作上所得的实绩。而这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考古前置”工作的有力落实。

近年来,我市针对中央关于考古前置工作的部署要求,率先立法保障,壮大考古力量,优化全程服务,提升考古效能,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实现考古前置制度市域全落实,初步构建形成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利双赢的良好格局。

先立法 再开发

筑牢文保工作新地基

日前,我市已对海州区新发现的一处大规模墓葬群完成系统发掘工作,并顺利通过江苏省文物局组织的专家验收。“去年10月,为配合市国有土地储备中心对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我们对该地块进行了考古勘探,发现有地下文物埋藏,这既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需要,也是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关系的需要。考古前置,势在必行。”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说。

2020年,我市在全国率先立法,以市长令颁布《连云港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明确考古前置相关措施,要求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内,或在地下文物埋藏区外,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承担土地储备任务的单位应依法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未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前不得入库。同时,按照省文物局部署要求,制定了《连云港市开发园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和实施细则,明确文物资源区域评估程序、成果应用及指导建议;将较大区域周边无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可能性较低(如历史上无人类活动记载或较少的地区,成陆时间较短的滩涂、圩区、低洼地等)的区域,作为较为适宜开展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区域。

优服务 提效能

深化“调查+勘探”新举措

日前,针对连云新城部分填海造田形成的地块,我市文保部门以开展考古调查为主要手段,将单个项目服务时间从40天压缩到1周,考古成本降至一般勘探项目的10%以内,得到了各方充分认可。“通过考古前置的有效实施,全市文物保护由被动跟进转变为提前主动完成,优化了服务举措,提升了考古效能。”市文广旅局文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地下文物由于其埋藏的复杂性和发现的偶然性,发现难度较大,但却是记录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市文广旅局文物处相关负责人说,考古前置政策的实施,为地下文物保护提供了新思路,考古部门为此实行了“调查+勘探”的科学模举措,确保地下文物“发现得了,保护得下”。

我市积极规范考古报告编制,详尽描述地块内文物勘探情况,分类提出合理的保护措施和相关建议;并及时转发省考古意见书,对确需原址保护的丹霞村遗址,对后续地块范围、规划的调整提出意见;对确需发掘的大成砖厂墓地,告知发掘内容和估算周期,以便及时调整土地出让计划,降低企业拿地风险、节约建设时间。

强监管 提质量

促进文保与发展双利双赢

“经过考古前置,大量的遗址墓葬被发现和保护。”据市文广旅局文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已组织完成约7000万平方米的考古调查、勘探(含文物资源区域评估)任务,发现古墓葬、古遗址等700余座(处),出土文物(标本)近2000件(套),新命名4处史前文化遗址。考古前置工作的施行,不仅解决了文物保护和建设单位之间的矛盾,也优化了营商环境,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地。

此间,针对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用地面积较大、地形较为复杂,不太适宜开展考古调查、勘探的实际,我市积极争取省文物行政部门支持,批复同意参照省级以上开发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方法实施,累计节约经费3000多万元;对盛虹石化等重点重大建设项目,积极为建设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及时向省文物行政部门汇报沟通,在项目审批、分期验收等方面予以支持,节约了时间成本,获得广泛赞誉。

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考古前置工作有效落实,我市相关部门还调研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考古前置的实施范围、工作流程、部门职责、经费保障。(记者 张晨晨 通讯员 武依林)

(文中配图为资料图片)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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