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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在身边 |辛维华:做“一身正气好青年”

  现年44岁的辛维华,是灌南县田楼镇田楼村四组村民。因为性格开朗豪爽,喜欢见义勇为,被人誉为“一身正气好青年”,也因此获评江苏省第三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2007年9月的一天上午,有一男子手持两把菜刀在田楼街上行凶,扬言要杀人,当时有几个年轻人上前制止,却无法控制现场。该男子狂舞菜刀,嘴里还骂骂咧咧,继续在街上猖狂。辛维华回家拿东西时路过,他手疾眼快,拿起街上居民晾晒的棉被冲向这名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其扑倒。经查,该男子是邻近乡镇村民,是精神病患者。当天傍晚,辛维华又协助其家人将这名男子送到县精神病院治疗。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2008年4月的一天中午,辛维华到田楼街上买菜,发现一男青年正从一中年妇女的口袋里掏东西,而那名妇女却没有察觉。看到此情形,辛维华判断这男子一定是小偷,于是,他立即冲上前去,紧紧抓住男子的手,责令其将所偷钱物全部归还那名妇女。“我和你无冤无仇,也没有偷你的钱,兄弟,我这里有500元钱留给你买些烟抽抽。”面对这名男子的“求情”,辛维华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只要你行窃,我就要管。”最终,辛维华在周围村民的帮助下,将这名男子扭送到田楼派出所。

  “见义勇为”的故事,在辛维华的身上还有很多。2010年10月6日下午3时左右,平时爱好锻炼的辛维华来到了位于灌河大堤边的市民广场上和伙伴们打篮球,球正打得火热时,忽然不远处传来呼救声:“有人掉河里面被水冲走了!”辛维华没有一丝犹豫,急忙跑到灌河大堤上。此时灌河正逢涨潮,辛维华发现离河边30余米远处,有个孩子的头在河面上忽隐忽现,情况十分危急。

  他来不及脱衣鞋,便纵身跳入灌河中,向目标游去。大约过了5分钟,辛维华终于游到了孩子的身边,将其托出水面。秋天的河水已经比较寒冷,辛维华又是穿着运动鞋下水,打球时也耗费了体力,渐渐感觉到体力不支。但是他还是咬牙坚持,最终,在闻讯赶来的伙伴们的帮助下,将孩子安全救上岸。落水的小女孩是一名8岁的小学生。后来,孩子的母亲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辛维华的家,当面表示感谢,并送上1000元钱,被辛维华婉言谢绝。(□ 张晨晨 王清)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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