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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协同机制

       年初,我市某食品企业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85000元,相关信息通过“双公示”系统对外公示。7月,该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提交了信用修复申请,市信用办针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进行了电话指导,成功帮助企业恢复了自身信用。

  这是我市信用部门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的一个缩影。昨日,笔者从市信用办获悉,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文件要求,推进信用修复告知前移,提高企业信用修复意识,我市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协同机制的通知》,全面启动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告知工作,助力企业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市信用办主任王成章介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协同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将有效提升信用修复效能,从而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由于对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不清楚,导致无法及时完成信用修复。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行政处罚单位的告知义务,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处罚一告知”工作原则,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即时向失信主体发放信用修复提醒函,告知被处罚主体该条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中国(连云港)”三级网站同步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该行政处罚信息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最低公示期限要求,可向“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截至目前,我市为184家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工作,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2%,企业信用修复培训500家。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他们将把信用修复作为服务企业和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抓手,加大对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提高对信用修复工作认识水平,压实主管部门对失信主体失信行为纠正和信用记录修复的帮助指导责任,切实推动各行政处罚单位转变作风。

  此外,我市还将启动市级示范现场评价、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和信用管理师培训等工作,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步伐,督促信用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紧盯修复进展,确保“应修复、尽修复”,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工作精准度,建立多层次信用服务体系,支持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记者 周莹 通讯员 连信用)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陶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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