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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线 | 听证会上, “迷途羔羊”哭了……

“我以后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了,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机会重新开始……”听证会上,面对检察官、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小俊(化名)低着头,声音哽咽,一直强忍的泪水流了下来。近日,在灌南县检察院召开的一次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上,对涉案未成年人小俊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小俊初中毕业后,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跟随舅舅学习挖掘机驾驶技术,并在当地工地找了份活。但是因为处于实习阶段,老板给的工资不够开销,小俊就打起了偷卖工地钢板的主意。”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案情:

一天夜晚,小俊联系一名货车驾驶员到达工地,驾驶挖掘机将两块钢板运至货车上后随即卖至废品回收站。两块钢板价值人民币3900元,小俊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案发后,小俊的父母赔偿了被害人两块钢板并补偿误工费2000元,被害人对小俊的行为表示谅解。

当天的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人民监督员、小俊父亲及辩护人参加,针对涉嫌盗窃罪的小俊是否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听取多方面意见。3名听证员及律师围绕小俊的一贯表现、家人对小俊的态度、小俊目前状况向小俊及其父亲提问,并商量评议后逐一发表意见。

“小俊从事挖掘机工作,能够吃苦耐劳,是个本质不坏的孩子,我家孩子和他差不多大,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思想比较简单,事情发生后才知道危害性。”两名与会市人大代表均同意对小俊作相对不起诉。

“刚才小俊发表内心想法的时候都快哭了,这说明他内心是害怕的。以后不要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要作好人生规划。”市人民监督员王雪发表同意作相对不起诉意见后,小俊强忍的泪水还是流了下来。

“这件事情发生后,孩子心里很后悔,但却是第一次掉眼泪。”小俊父亲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召开这次听证会,感谢听证员代表真心实意为孩子说话。

检察官告诉笔者,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是检察机关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缩影。在随后的不起诉宣布训诫会上,检察官从勤劳创造财富、勿以恶小而为之、感恩父母回报社会三个方面对小俊进行训诫,并对小俊父亲开展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赠送《家庭教育促进法条例》,希望小俊父母做好引导作用,帮助他在以后的人生中走好每一步。(史卫平 孙红霞)

总值班: 吴弋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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