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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警方:坚决处罚来连返连不报备人员

当前,依然有个别来连返连人员翻高速公路护栏、不向社区报备,与工作人员“躲猫猫”,还有宾馆、饭店为来连返连人员违规办理入住,提供堂食。9日,海州警方对6名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还有1人目前被集中隔离,等候处罚。

4月3日,海州公安分局板浦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板浦镇的季某于3月31日乘车从山东省东营市至我市,后从高速公路某处护栏翻越,返回位于板浦镇的家中,未主动向小区物业或社区(村)报备。4月7日,板浦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孙某如、张某二人于4月1日从山东省临沂市乘坐出租车回连,二人获知高速公路宁海收费站出口已经关闭后,便从高速公路护栏下钻出,回到各自家中,二人均未主动向小区物业或社区(村)报备。

4月5日21时许,朐阳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镇江市新冠病例的次密接者张某维于4月1日下午乘坐火车到达东海县后,海州区的冯某涛专门驾驶轿车至东海,将张某维接到海州新孔路某宾馆入住。期间,两人均未在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备。而宾馆工作人员袁某在未认真核验张某维健康码、行程卡,且未上报社区的情况下,便擅自安排张某维入住了宾馆。后海州区馨香路某汤包馆负责人文某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给张某维提供了堂食。

近日,我市发布的《关于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三条规定:新入住人员必须主动向小区物业或社区(村)报备。相关人员应主动配合社区(村)开展人员排查核查、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瞒报、谎报、迟报相关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条规定:麻将馆、棋牌室、KTV、酒吧、网吧、影剧院、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游艺和歌舞娱乐场所等密闭场所以及饭店堂食、社会培训机构、个体诊所等暂缓开放。

上述季某、孙某如、张某等7人的行为,均构成了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除隐瞒行程、涉及多人的张某维被暂时集中隔离,等候处罚外,其他6人均被海州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是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备个人行程轨迹,引起疫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沈志远  李结  周宗江)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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