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注意了
春节假期
市区出租车每车次加收5元
春节假期,为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车)驾驶员积极参与运营,依据连价服〔2018〕49号《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市区(不含赣榆区)出租车每车次将临时加收5元。
2022年春节期间(1月31日0时起至2月6日24时止),也就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九至年初六(共7天),出租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收费的基础上,每车次另加收最高5元,要求驾驶员执行时间不得提前或推后。例如,某乘客打的打表计费10元,加上每车次加收5元,合计应支付15元。 根据连价服﹝2018﹞49号《 关于实施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通知》中的第一项第(2)条“春节放假期间,在当时起步价的基础上,出租车运营企业可临时加收不超过5元的起步价”。 计价器表内收取,乘客按计价器金额付款即可。
(↑网络配图)
加价合理吗?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等法定假日其他行业加班工资都是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付给员工平时几倍的工资,春节假期期间出租汽车驾驶员放弃了休息保障市民出行,如果出租车还是正常票价,春节期间的营运对的哥、的姐来说没有吸引力,有不少驾驶员不愿意出车,一年到头难得和亲人团聚休息一下,易造成春节“打车难”。 此外,经过调查走访,大部分乘客对春节假期出租车临时加价表示理解和支持。春节临时加价能够保障充足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同时充分调动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春节期间运营的积极性,既是体现对劳动者付出的一种尊重,也是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的。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