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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更名为“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记者昨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经市委编委会研究批复,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更名为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这也标志着我市医保管理体制迈入了新阶段,对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方便市民就医等有着重要意义。

据了解,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成立于2000年1月,为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为全市400多万参保群众提供医保经办公共服务的一线服务窗口,主要承担着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经办管理,为参保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待遇保障,按相关规定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等具体职能,并对各县(区)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我市基本医保制度实施以来,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变更名称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紧紧围绕医保经办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医保经办公共服务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稳妥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下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等重点工作,在提供优质高效医保经办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公平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更好地为广大港城人民服务。(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乔婷婷)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宋添翼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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