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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警方查处3起违反疫情防控法规行为

笔者昨日从海州公安分局获悉,为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第28号通告,公安机关对深入辖区社会面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对3起违反疫情防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月10日下午,海州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饭店和某书城以及一家理发店均未能按规定落实健康码(或行程卡)查验和测温措施,且某书城和某理发店的店内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1项相关规定,海州警方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命令、决定的饭店负责人陈某全、书城负责人李某、理发店负责人张某洋分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海州警方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广大市民务必要自觉严格地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的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田帆 周宗江)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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