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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获评 “中国气候宜居城市”

日前,笔者通过国家气候中心组织的“中国气候宜居城市”专家评审会获悉,我市连云区顺利通过评审,和南京市溧水区一同成为我省首批获得“国家气候标志”的城市。

“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是中国气象局领导,国家气候中心组织的认证活动,是衡量地方优质气候生态资源综合禀赋的权威认定。根据国家气候标志气候宜居类的评价指标,在气候禀赋、生态环境、气候舒适度、气候景观、气候风险等方面指标的优良率超过80%,综合评定等级为优,才能达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标准。

据悉,连云区自去年向国家气候中心提出申报“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国家气候标志申请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申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主动邀请相关专家实地考察调研,认真编写评估报告。经专家认定,连云区在气候禀赋、气候风险、气候生态环境、气候舒适性、气候景观五大类42项指标中,有39项达到优良,优良率为92.9%。优达标率为61.9%,符合申报条件。

参与本次评审的评委是由中国气候和气候变化标准化委员会组织邀请,有来自气候、生态、环境、地理等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其中包括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一致表示,连云区气候禀赋好,环境和生态保护有力,宜居特征明显,各项评价指标均达到国家气候宜居城市标准要求,同意通过审核。

“今后我们将倍加珍惜‘国家气候宜居城市’这一金字招牌,大力宣传连云区气候宜居环境,吸引更多人来连旅游、置业、定居。同时将进一步挖掘气候资源优势,带动全域旅游经济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连云区副区长孟凡德表示。(记者 伏广进 通讯员 李淏源)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张笑爽     审核: 刘昆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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