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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您好,您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请您骑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在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中,交警对一名违反规定的市民说。据悉,8月份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加大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教育和查处力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不上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非机动车逆行,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有3150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25日上午10点,交警支队海州二大队的民警已经开始对路面存在的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不一会儿,一名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被民警拦了下来。他告诉民警,自己在外地上学,放假回家偶尔骑电动自行车,就没有购买安全头盔。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由于是初次,民警给予了警告处理。随后,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士被民警拦下,她不仅自己没戴头盔,车上所载的未满16岁的孩子也没有佩戴头盔,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

“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我们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边整治边宣传,以宣传、劝导为主,处罚为辅。”交警支队海州二大队副大队长丰淑宝说。

  8月25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见大部分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都佩戴了安全头盔,只有一小部分人没有佩戴。当天有40人因为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及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先后查处。在查处行动中,记者了解到,未戴头盔人员大部分为男性,他们都表示,虽然知道现在骑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但一直没有养成戴头盔的习惯,而且在市区骑车,车速不快,就算发生紧急情况,自己也能掌控。

  据介绍,进入8月以来,交警部门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和查处力度,全市已查处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13000余起、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上牌540起以及行人、非机动车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8000余起。

  “我们定期开展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工程渣土车和非标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还会定时定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丰淑宝表示,处罚不是目的,正是通过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不间断的管理和整治,才能有效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港城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呼吁市民遵守交通法规从自我做起,希望大家能够平安出行,文明出行。(

记 者 武 娜 通讯员 骆守强)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张艺雯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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