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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利好“继续加时”

近日,为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省政府同意将相关《公告》中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据悉,这是自 2020年3月2日,我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困难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当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并于6月29日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年底以来的第二次延期。

根据该项优惠政策规定,在当年4月份、7月份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前,采取由纳税人在网上填报申请资料,税务机关即时核准的方式予以实施。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该项优惠政策指向精准、办税流程简便,继续有效减轻有关企业税收负担,帮助企业纾困复产。(记者   陈兵   通讯员   刘佳)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蔡佳美     审核: 曹银生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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