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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农业重整、农村重构、农民重塑 市中院司法服务保障“三农”建小康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宋继林)6月18日,笔者从市中级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围绕2020年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出台12条“实施意见”,助推农业重整、农村重构和农民重塑,为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市法院将按照“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发挥司法对农业的推动作用。依法保障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土地产权配置市场化;依法保障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依法保障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依法保障涉农品牌创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保障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实验区建设,促进国家和地区间农业合作。

全市法院将更好地融入党的农村工作大局,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依法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美丽宜居的乡村建设;依法保障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教育水平上台阶,促进社会资源配置的公平合理;依法保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涉农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同时,全市法院以完善“三农”政策保障措施为抓手,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服务农民全面发展与农村人才振兴。依法保障脱贫攻坚成效的全面巩固,促进农村民生持续改善;依法保障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变;依法保障农村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人才振兴;依法保障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促进乡风文明新气象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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