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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警方侦破全省首例制售“第三代毒品”案

【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王立前 实习生 马书博)7月25日,记者从灌南县公安局获悉,经过缜密侦查、布网追击,灌南警方近日成功破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省首例制售“新精神活性物质”案,连带查证了泰州“3·23”走私“新精神活性物质”案,成功捣毁一处制造“新精神活性物质”窝点,缴获制毒物品180公斤,查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近50吨,追缴非法所得660万元,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去年4月初,灌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经工作获悉:泰州籍周某伙同他人于2016年初在连云港某硅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新精神活性物质”,属违法犯罪,并获取了泰州市警方掌握的相关线索。灌南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专案侦查,很快查明周某(男,54岁,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人)、肖某(男,42岁,江苏省广陵镇人)、孙某(男,41岁,江苏省邗江区汊河街道人)等7人,自2016年2月1日以来,假借连云港某硅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之名,在未向公安机关报备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甲苯、丙酮、盐酸近50吨,生产代号为“073”“075”“078”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从中非法牟利数千万元,涉嫌非法制售“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此案在江苏省尚属首例,引起了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将其列为挂牌案件进行督办。

据介绍,“新精神活性物质”被称为“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为尽快捣毁周某等人的生产窝点,专案组民警循线追踪,加大查缉力度。去年5月8日,专案组通过侦查获悉,周某准备指派刘某等人把剩余的制毒物品溴素运回泰州处理,便果断出击,先后将周某、刘某、张某这3名涉案嫌疑人抓获,查扣了连云港某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六车间大量生产设备。

在随后的审查中,周某等人如实交代了伙同肖某、孙某购买盐酸、甲苯、丙酮、溴素等制毒物品生产代号为“073”“075”“078”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事实。肖某、孙某归案后,又如实供出了陆某、陈某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近日,专案组根据其交代赴泰州市将陆某、陈某抓捕归案。至此,设在连云港某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六车间的制毒生产窝点被彻底捣毁,7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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