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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要求必须能“脚踏骑行”

【连网】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耘介绍,《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俗称新国标,将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与旧国标相比,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

“通俗一点讲,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两个车轮、两个脚踏、一块锂电池、一个坐垫,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小于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陈耘说。有一点特别需要提醒,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以及车辆到属地登记上牌点上牌,免费发放全省统一的新式号牌。7月15日起,禁止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备案登记的,需提供本市居住证。

我市号牌编排规则为:苏G代表连云港市,后面7位号码。其中苏GA代表市区(不含赣榆),苏GC代表赣榆区,苏GF代表东海县,苏GJ代表灌云县,苏GM代表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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