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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 让高颜值“港城蓝”成常态

【连网】( 记 者 黄 威  通讯员 王从帅) 近期,我市空气质量与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有一定差距。为让高颜值“港城蓝”成为常态,根据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3月1日-3月31日期间,我市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根据《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号)要求,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期间,我市PM2.5浓度应同比下降2%以上,降低至54微克/立方米以下。2018年10月1日-2019年2月28日,我市PM2.5浓度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8%,与国家下达的“同比下降2%”的目标任务有较大差距。3月1日-3月31日期间,我市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据介绍,3月31日前,全市将持续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全力遏制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管控措施要求,列入《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的工业企业应落实停限产措施。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环境监察局检查组来到位于海州区的诺信食品配料、迪美饲料等企业和工地突击检查。在诺信食品配料公司,记者看到海州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注明该企业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应采取的停限产措施。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要求,车间内的10个反应釜已全部停产。在迪美饲料公司,4条生产线有3条处于停产状态,严格执行停限产措施。在一家房地产开发工地,检查组发现仍在进行混凝土建筑施工并产生了扬尘,检查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暂停作业的规定。

据介绍,为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尽快得到改善,全市各县区成立多个检查组,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奔现场,开展夜查、突击检查、常规巡查,重点攻坚《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中的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工业企业、大型燃煤锅炉等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是否高效运转,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站作业是否停止等。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攻坚行动的重点在于推动问题的解决。各县、区检查组和市督查组第一时间将检查情况上报,由市指挥部第一时间交办处理。交办问题未按时解决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的县区和单位,由市指挥部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曝光,必要时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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