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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对拒收现金行为开展综合整治 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王锡灵 张杰)为整治拒收现金行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7月13日,人民银行依法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2018〕10号),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一个月进行整改,目前整改期已满。笔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获悉,整改期满后,该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拒收现金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一旦发现仍然存在拒收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坚决予以查处。

近年来,我国移动支付业务迅猛发展,为广大商家和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很好的支付体验。但仍有一些群体——比如老年人,对现代电子支付方式不熟悉、不适应,仍然习惯使用现金支付。近期,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却频频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我市餐饮、零售等行业的部分商家存在拒收现金的现象。

“拒收现金这种做法既损害了人民币现金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剥夺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尤其是老年人和一些无法使用手机的群体,其权益受到的侵害程度更大。”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分析。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根据人民银行整治拒收现金的10号公告,除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现在,人民银行规定的一个月整改期限已经到了,我们将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引导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认真落实公告要求,规范商户收支行为,共同维护市场环境。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该负责人说,他们还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若遇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电话85600278进行投诉反映,该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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