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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26日举行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李保国)随着网约车、公共自行车等交通方式的多元化发展,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的营运受到了较大影响,不少经营者都面临着压力。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日前,市物价局发布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模式改革听证会公告(第2号),决定于1月26日下午3:00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听取相关方面的建议和看法。

据了解,此次听证方案要点主要包括起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每公里租费、空驶费、等候待时费和夜间每公里租价加收等执行标准,以及取消原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等内容。

其中,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以现行7元/3公里为基准价,提高起步价以1元/3公里为调整单元,调整间隔时间不少于2年,调整后起步价最高不超过10元/3公里,下调起步价由出租车运营企业自行确定。春节放假期间可在当时起步价基础上,加收不超过5元的临时起步价。

同时,每公里租费、空驶费、等候待时费和夜间每公里租价加收等标准维持现行标准,计价器仍以元为单位显示。现行标准为:每公里租费1.7元;空驶费:单程超过3公里以上部分按实际里程加收50%空驶费;等候待时费:因路阻及乘客要求临时停车的,等候计时以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3分钟后,每分钟收取0.4元等候待时费;夜间23:00(含)至次日6:00(不含)用车,每公里租价加收0.2元。此外,取消原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发生的过路、过桥、过隧、过渡等费用由乘客支付。

听证会方案还指出,要建立出租车企业运价内部价格调整机制,即起步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后,由各出租车运营企业在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下,综合考虑成本、淡旺季、驾驶员意见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制订调整方案。各出租车运营企业应建立由企业和驾驶人员共同参与的内部价格调整机制,充分听取驾驶人员意见,确定调整方案后,出租车经营企业形成报告报市物价局,内容主要包括调整理由、调整方案、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

本次公告还公布了听证会参加人(22名)的名单,包括消费者参加人11名、经营者参加人2名、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人1名、市政协委员参加人1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人2名、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市消费者协会参加人1名,以及听证人3名、消费者替补参加人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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