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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54家企业获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 通讯员 连科)近日,省科技厅对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拟奖励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我市江苏核电、中复神鹰碳纤维、杰瑞药业等54家企业名列其中,这是江苏省首次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普惠性财政奖励。

近年来,我市高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鼓励企业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水平,2017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及加计扣除政策科技减免税达13.55亿元,据苏北首位。

据了解,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是由省财政厅、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根据省科技创新“40条政策”等有关要求设立,同时出台了《江苏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获得省企业研发奖励资金基本条件包括: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需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且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企业当年未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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