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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港城微·博双创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了推动我市高校院所博士对接小微企业,我市印发了《连云港市港城微·博双创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政策支持,推动高校院所博士“联姻”小微企业。

那么,什么样的科技人才团队符合这个政策支持范畴呢?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技人才团队应为单位全职人员,主要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高)以上职称,有与企业合作科研经验。优先支持获得过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的科技人员。合作企业应为列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中小微企业,主营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我市重点发展产业范围,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一到两年内有望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科技人才团队有对口合作企业需求的相应科研成果或技术知识,项目执行期内能实现对企业的成果转移转化,落实为现实生产力。

不要以为这样合作很简单,其实这要求所有合作项目执行期应该拥有包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研发机构建设、建立管理体系与制度、解决的技术难题、开发新产品、引进培养人才队伍、团队进企服务天数、达到高新技术企业创建条件或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等详细计划,确保这样对接有效。

那么,谁将为这样的服务买单呢?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港城微·博双创计划财政扶持资金主要来源为市级科技、人才专项资金,支持各县、区为计划实施配套相应财政资金,或组织实施与港城微·博双创计划目标类似的人才与科技计划。港城微·博双创计划财政扶持资金根据部门会商意见及项目合同,支付给承担计划的高校院所。由高校院所根据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和每个配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统筹分配。鼓励高校院所配套部分资金。

为了保障合作有效果,我市制定了相关的考评机制。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评的重点是使用港城微·博双创计划资金的配对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合同目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是否显著提高了合作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如果对配对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良的高校院所,取消其两年内申报计划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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