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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4.35万处“六小”工程落实管护主体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李军)昨日笔者从市水利部门获悉,近年来,我市加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力度,积极探索破解制约“小水改”的经费、权属、管护等瓶颈问题的新途径,使全市4.35万处小水库、小水闸、小水电站、小农水等“六小”水利工程身有“属”、管有“主”,切实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全市132座小水库,经过东海县、赣榆区、海州区等县区的协调、沟通,先后完成了各自辖区内小型水库的统计、确权登记工作,各相关县区还根据辖区小水库数量落实了管护经费,落实了管护人员,签订了管护协议,并发放了使用权证和产权证。”市水利局负责人张鹏程说,“2014年以来,我市根据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在灌云开展试点工作,2015年底,在全市逐步推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35万处小型水利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

张鹏程告诉笔者,水利部门采取专业化管理+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库采取由乡镇水利站集中管理的模式,对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及小型水电站采取专门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社会化管理。针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资金瓶颈,我市积极探索新途径,通过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各类涉农资金建设规划相衔接,有效整合不同渠道、不同性质的涉农资金,挂钩用于“小水改”后期工程管理。

“全市其他县区根据我县‘小水改’试点经验,在推进‘小水改’过程中,也相关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由县财政安排3元/亩的奖补资金,乡镇财政安排2元/亩管护资金,村集体安排2元/亩管护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工作。”灌云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仇勇介绍,同时还将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相关堤防租赁收入等资金一并纳入专户管理,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封闭运行,消除了项目资金运行“肠梗阻”,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我们将小型水利工程确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和核查,进一步明确了产权人,即工程管护的责任主体,在产权人申请后由县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产权证。并在产权移交前,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了集中清理、维修,产权移交的同时落实好产权人的管护责任。”分管农水工作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董一洪告诉笔者,“在此基础上,我市建立了一整套以农村公共服务‘五位一体’为主的管护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各县区、乡镇根据本乡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全面明确管理人员责任,使‘小水改’后的小型水利工程身有‘属’,管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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