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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团购纠纷频发 注明和看清“团购须知”

【连网】(记者 侍敏 通讯员 沈兆宏)美团网、糯米网、大众点评网……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这些团购网站上下单或付款,以便享受团购的低价。然而,涉及各类团购的消费纠纷也随之产生,不是团购商品名不副实,就是服务质量缩水,还有一些因为商家没有标明使用须知,导致提前买好的团购券无法使用,造成只能无奈付现的局面。岁末年初,又到了花钱消费的高峰期,海州区消协发布3起团购消费纠纷的典型案例,在提醒消费者注意网络消费安全的同时,也建议广大商家和消费者,一定要注明和看清团购券使用须知,以减少消费纠纷。

案例1 团购优惠券使用时间有限制

姚先生在一家团购网站团购了两张市区某KTV的优惠券,周五下午带着一众好友前去消费,然而在结账时却被商家告知,优惠券不能在周五下午以及周末时段使用。无奈之下,在付现后将遭遇投诉至海州区消协。

后经消协调查,发现该商家在团购网站上并没有标明该优惠券的限制使用时段。经调解,对方意识到错误,向姚先生赔礼道歉后,还赠送其两张价值158元的下午场免费券。

案例2 饭菜“缩水” 客户被区别对待

周末聚餐,周女士在网上团购了一家中餐馆价值588元的套餐,然而与好友前去消费时才发现,团购用户竟然被区别对待,不但上菜速度比别人慢,更让她郁闷的是,饭菜的分量也“缩水”不少,同样的菜品,自己的与边上一桌的分量就是不同。而且,与网页上宣传的更是大相径庭。周女士找餐厅负责人讨要说法,对方居然还振振有词地表示,因为价格便宜,团购的套餐就是这个标准。

饭没吃好,还惹一肚子气,周女士愤而投诉。最终商家向其赔礼道歉,并免费赠送两个果盘。

案例3 团购与店内其他优惠不可同享

郭先生在一家中餐馆用餐,用餐过程中发现该商家在网上有美团支付,每100元可以立减15元,于是在结账时准备使用美团支付,可收银员却表示,他点的菜品里有一道特价菜,因为“团购与店内其他优惠不可同享”,所以便不能再使用美团支付了。的确,郭先生发现自己所点的菜品里,有一道原价38元现价只要18元的糖醋里脊,也正是因为这道“特价菜”,让他不能享受美团支付的优惠。

然而郭先生认为商家没有提前告知自己,所以气愤地投诉至海州区消协。经过调查,消协工作人员发现,商家在店堂的显眼处的确贴有“团购与店内其他优惠不可同享”的消费提醒,最终郭先生还是用现金付了账。

提醒 注明和看清“团购须知”都很重要

岁末年初,又到花钱消费的高峰期,海州区消协建议广大消费者,在团购中一定要注意选择正规的、信誉度良好的团购网站和商家,并对商家发布的团购信息仔细阅读,特别是团购券的“使用须知”,尤其对于消费内容和时间的限制条款,若有不合理的地方尽量“绕道而行”,避免纠纷的发生;此外,在消费时若发现商品或者服务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最好是在保留证据后的第一时间内投诉维权。

与此同时,消协也建议广大商家,对于团购券的使用须知,一定要尽可能详细标注,以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当然,诚信经营更是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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