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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连云港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启动

【连网】  (记者 朱国操 通讯员 孙婧 王竹芳)市区(不含赣榆区)住房困难家庭注意啦!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解决市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要求,2016年度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具备廉租房、公租房、共有产权经济房申请条件的家庭请对照要求,抓紧申报。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家庭条件不同补贴标准不一

申请廉租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可在正常工作日前往所在街道领取申请表。具体补贴标准为:低保、特困家庭8元/平方米/月/人,低收入家庭6元/平方米/月/人。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市区低收入及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3910元;如申请家庭拥有机动车辆,需满足不超过1辆的营运车辆,且价格低于3万元(以车辆购买时的价格为准)的标准;工商注册资金应低于2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范围仅限海州区高新区

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仅限海州区和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房源分别为位于海州区九龙路南、苍梧路北、文苑南路东侧的茗泰花园小区(现房),以及位于海州开发区经二路西、南朐路北的永安新村小区(期房),均为小高层、高层楼房。

租金标准为:茗泰花园公租房11元/平方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享受40%的租金补贴,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享受30%的租金补贴;永安新村租金标准尚未确定,最终以市价格部门核定价格为准。

申请公租房的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申请对象需是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及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及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为无房;家庭收入标准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600元;机动车辆不超过2辆,且总价格低于12万元;工商注册资金低于50万元。

【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

房源既有现房也有期房

共有产权经济房的申请时间截止至11月15日。目前,我市的共有产权经济房分布在三个建设项目:位于海州区新建东路北、学院路东的茗昇花园小区(现房),位于海州开发区经二路西、南朐路北的永安新村小区(期房),以及位于连云区云山街道核电南路南、经九路东的茗怡花园小区(现房),均为小高层、高层楼房。茗昇花园、永安新村经济房的申请范围为海州区、高新区行政区域,茗怡花园经济房的申请范围为连云区及市开发区行政区域。

其中,茗昇花园经济房销售均价在3200元/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市价格部门核定为准;永安新村经济房3424元/平方米;茗怡花园经济房3232元/平方米;上述价格均为保障面积内价格,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市场价格购买。

具体的保障标准为:2口人家庭,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3口人家庭,保障面积为60平方米;4口人及以上家庭,保障面积为80平方米;申购家庭现有房屋面积(含房改房、私房等)合并计算。

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茗昇花园共有产权式经济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为3:7,茗怡花园共有产权式经济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为2:8,永安新村共有产权式经济房政府与个人的产权比例尚未确定,最终以有关部门测算结果为准。

具体的申请条件为:申请对象为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及以下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600元;申请家庭允许拥有1辆机动车,但价格应低于6万元;工商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内。

【申请】

户口所在地街道可领申请表

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人,应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服务窗口领取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后提交,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复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对通过复核的申请人进行最终核准,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获得保障资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申请人的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车辆及工商注册信息的核查按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公租房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先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后,统一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报送。

各区住建局(建设局、规建局)要在规定时间之前将通过复核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公租房、经济房申请材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因此,符合条件的家庭应抓紧申请。

【分配】

申请人不得随意选择房源地点

通过电脑摇号系统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各类保障房的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申请情况结合房源数量另行制定。房源分配按照选房顺序先从现房开始,待现房分配结束后再转入期房选房,申请人不得随意选择房源地点。

【延伸阅读】

申请标准提高 保障范围扩大

(记者 朱国操 通讯员 孙婧 王竹芳)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今年我市进一步提高了市区(不含赣榆区)住房保障标准,明确了申报家庭车辆、工商注册等条件,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原本不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家庭将被纳入保障范围),这对于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市区(不含赣榆区)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

该《通知》对廉租房、公租房、共有产权经济房、两限房的申请标准均作出相应调整,提高家庭收入标准等条件,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其中,廉租房申请条件中,将原来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2100元,提高至低于13910元;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原来的低于19400元,提高至低于23600元;共有产权经济房申请条件中,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提高为低于2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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