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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产证有效 连云港市民不必急换领不动产证

【连网】今年5月起,市区正式拉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大幕,购买商品房领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已被一本不动产权证所取代。那么,很多市民不禁要问,原来持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否继续有效,又是否需要进行更换呢?对此疑问,记者昨日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采访。

据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自市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不动产登记业务量大幅增加,其中大约90%的登记业务涉及房产类。而在这些涉房类登记业务中,申请将原房产证和土地证换成不动产权证的业务占了不小的比例。

“有很多市民认为,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后,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就失效了。”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刚开展的一段时期内,此类咨询电话和业务申请量非常大。甚至出现了扎堆换证的情况,给不动产登记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影响业务办理效率。

而实际上,如果近期并不打算将房产买卖、过户、抵押等,市民并没有必要急着把原来持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比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且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该工作人员说,因此,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并不影响市民手中原有的房产证、土地证的法律效力。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持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摊确认单(分割转让许可证)无需更换为不动产权证,待房屋买卖或抵押过程中再申请更换即可。因此,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无必要,并不需要申请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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