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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偷幼儿金银首饰 连云港雌雄“大盗”获刑

【连网】(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高彦锋)许多家长喜欢给宝宝购买金质或银质的平安锁、手镯,作为投资的同时也希望保佑宝宝平安、健康,但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近日,专门偷盗幼儿金银首饰的孙某、严某被海州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和9个月。

1977年出生的孙某曾因盗窃先后五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他通过微信聊天结识了大他6岁的灌南女子严某,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但孙某贼性不改,和严某不务正业,到处伺机作案。

2015年4月至8月间,二人在市区女人街、建设路菜场、九龙城市乐园小区、临洪西路菜场等人流密集地寻找佩戴金银首饰的儿童。一旦选定目标,二人便尾随其后,寻找下手机会。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小刀趁被害人不备割断红线后将首饰窃走,严某则在一旁望风掩护。

去年8月31日,市民席某带着3岁的儿子在九龙城市乐园小区内买菜,突然听到儿子在哭,仔细一看,发现原本戴在儿子左手上的金手镯不见了踪影,而孩子的小手一直指着一名瘸腿男子。

席某赶紧上前追问。瘸腿男子正是孙某,他见情况不妙,将金手镯扔给席某准备逃窜。席某及周边的群众立即上前阻拦孙某逃跑,旁边自称买菜的严某过来阻拦,孙某乘机逃走。

随后席某拨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对严某进行讯问。根据严某的交代,民警在二人的租住处将孙某抓获。据二人交代,他们在市区一共作案6起,除了最后一次失手,其余几次被害人均未发觉何时被盗。

近日,由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海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孙某、严某盗窃案,并依法作出判决。

通过此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幼儿年龄小,无法对犯罪分子行窃做出及时反应,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因此,建议市民给孩子购买金银饰品时,三思而后行。带孩子外出时应加强看管,最好取下孩子佩戴的金锁、金镯等贵重饰品,更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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