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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连云港实施平价商店示范年 有关规定出台

【连网】 根据《连云港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各平价商店要进一步加强平价商店规范化运营,坚持统一制定的平价商店建设运营标准和考核管理规定,维护统一的平价商店形象和品牌,促进平价商店提质增效。

一是规范产销对接。平价商店均应有自有生产基地或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直接签订产供销协议。尽量实现直供直销,减少流通环节,促进符合我市居民消费习惯的特色农产品销售。

二是规范商店面积、平价品种、价格和质量。平价直销店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平价商品面积不得少于平价商店总面积的二分之一);大型超市平价直销区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超市便利店平价直销区经营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平价商店销售的平价品种应以价格部门公布的平价商品目录品种为准,在保证平价菜品种的供应量、新鲜度、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平价商店平价蔬菜品种销售每天不得少于15个,其零售价格应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以平价商店信息平台发布的当日价格参照表为准,下同)15%以上的幅度;粮、油、肉、蛋销售每天应各有1个平价品种,其零售价格应低于市场同品种规格平均价格5%以上的幅度。

三是规范店面设施。全市统一规范平价商店的门头招牌、标识标牌、平价承诺、诚实守信公约、宣传设置等,做到牢固、整洁、清楚、醒目。严格落实“四有四上墙”制度,每天应及时公示并准确更新所售平价商品的价格和市场平均价格对比表。营业期间要做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货签相符。及时清理果皮、菜叶等垃圾,保持良好的店容店貌和环境卫生。

四是规范信息化管理。各平价商店应通过平价商店信息平台,下载当日价格参照表,并及时报送平价品种、销售价格、销售数量等平价销售台账资料,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尽可能安装电子显示屏等电子化设备,为实现平价商店信息化做好基础工作。

平价商店经营者应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宣传、价格诚信、价格监测、价格巡查等工作,保证平价商店依法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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