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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 符合条件的可在29号之前申请租住

【连网】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慈卫超) 在市级人才公寓的首批租住者即将喜迁新居的时刻,你也不用太羡慕他们,因为你的机会来了。日前,记者从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吸引外来高层次人才在连云港发展创业,发挥人才公寓引才留才的作用,我市决定开展人才公寓第二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人才都可以申报设施齐全、拎包即住的人才公寓。

连云港快速发展的形势,正吸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才发展创业。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房局有关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我市于2015年建成首批288套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位于花果山大道东、苍梧路北,市科创城对面,茗泰花园小区内部。公寓房屋属于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的结构。同时,房间内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标准进行精装修,配置了厨具、卫浴、电热水器、壁挂式空调、电视机、衣橱、床铺、桌椅等,接入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并由市人社局实行保姆式管理。

为了给更多的外来人才享受这一优惠政策,我市从即日起开展人才公寓第二批租住人员申报工作。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人士表示,人才公寓属于周转性住房,主要为刚到连云港工作没有能力购买住房或者柔性引进来连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临时性、过渡性住房。

据了解,人才公寓坚持向企业倾斜,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实行“只租不售、租金优惠、集中管理”的运行机制。其中,博士免收租金,硕士减半收取租金,租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3年。“人才公寓实行以用人单位为管理对象的机制,由用人单位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签订租住合同,并负责租金的缴交和租住人员的管理。”市人才服务中心相关人士说。

人才公寓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到我市市区就业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其中博士学历人才不限工作单位性质,硕士学历人才所在单位仅限企业和科研院所申报;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户口正在迁移办理中的可凭户口迁移有关证明先行申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住房(即名下无房产),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用人单位未安排住房;到我市工作不满三年(指从参加工作之日至申报截止日期不满36个月)。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申报。

市人才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有租住意向的用人单位应统计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租住意愿的人才数量,并组织填写《连云港市人才公寓申报表》,盖章确认后,将有关材料统一汇总后报至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截止日期:4月29日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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