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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忘我”精神 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周恩来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代表和精神楷模,他的精神风范,内涵非常丰富,是一座精神宝藏,我们要不断挖掘,从中汲取力量。在周恩来身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和共产党人的理想主义、献身精神达到了完美的结合和统一。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牢记周恩来精神,把学习和传承“忘我”的工作精神,当作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一是弘扬“忘我”精神,强化历史使命责任感事业心。周恩来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具有坚定崇高的政治信仰,他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光辉战斗的一生。“爱国”和“革命”伴随其一生,“忘我”是“爱国”和“革命”的前提,只有坚持正确的人生观和崇高的“共产主义”信仰,才会激起为国家和民族而奋斗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事业心责任感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是做好工作、成就事业的重要思想保证。只有想干事,才能去干事、干好事;只有牢记责任,才能谈得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有了事业心、责任感,能力强的可以把工作做得更好,能力相对弱的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把工作越做越好。可以说,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

  二是弘扬“忘我”精神,固化心中有他人的为民情怀。周总理曾说:“大家信任我,我累是我的福气,是党和人民给了我工作的机会,遗憾的是时间过得太快了。”真是做到了心里始终装着他人,装着人民,真是人民的好总理。真情互换,河清海晏。党员干部从自身内心出发,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群众就把你也当亲人。当成父母来敬,当成兄弟姐妹来亲,当成亲戚朋友来做,成为“一家人”,就可以无话不谈,就能事事有成。“亲民”是党员干部无论从思想作风,还是工作、生活作风都必须认真实践的人生课题。

  三是弘扬“忘我”精神,打造为民服务宗旨。共产党人必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与群众距离最近、接触最频繁的“一线”党员干部,天天与群众打交道,一言一行代表党委、政府的形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要讲认真、勇于担当。勇担当,既是愿意负责任的肯担当,也是不会害怕承担责任的敢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需要担当。“为民”担当,做事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合情合理。“务实”照样需要担当,为完成工作任务做出奉献付出。“清廉”也需要担当,党员干部从工作举措出发,敢于承担难事、棘手的事、得罪人的事,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矛盾,保护群众。真正能够做到,沉到一线,扑下身子,勤恳为民,踏实做事,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挑的担子挑起来,打造出自身的担当、负责的精气神,树立“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的工作理念,常思“为了谁”,鲜明回应群众期盼,一心为民谋利益;常想“依靠谁”,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凝心聚力干事业;常问“我是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找准定位尽职责。群众工作没有诗情画意,而是一块块粗糙的顽石,磨得叫人生痛,但也使人更加亮丽,更为坚实。在平凡的岗位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做出一番贡献,在实践锻炼中砥砺品质、提高本领。

  四是弘扬“忘我”精神,当好人民勤务员。1958年11月26日,周恩来总理陪外宾参观应城红旗人民公社,和社员一起进餐时说过这样一句话: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历史到了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湘西州花垣县排碧乡十八洞村苗族贫困村民施齐文家中看望,他向大妈介绍自己说“我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勤务员”无疑是对“执政为民”的最好诠释,党员干部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心中自然应有个分寸,不仅是为政之责,也是做人之本。在工作中,时刻心系群众还是心系自己,处处为群众谋利益还是为一己谋私利,这是党员干部政治上合不合格、作风上过不过硬的重要标志。党员干部是群众的领路人,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是职责所系。必须从根本上把是否“利民”作为工作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来检验。(□ 王运军)

  作者为市级机关纪监工委书记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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