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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路向“新”,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大有可为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了网信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治宣传教育义务,强化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公益普法责任,鼓励支持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普法方式,完善了无障碍信息交流普法方式等,回应了互联网时代普法工作的现实需要。(10月31日人民日报)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今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从立法层面明确法定职责,发挥网络传播优势,深化网络法治宣传,做好“用网络普法”和“普网络法”两篇大文章,推动网络普法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最大增量之一,有望更好促进网络法治宣传教育迈上新台阶、全民普法工作获得新进展、法治中国建设迈向新境界,凝聚更大正能量为中国式现代化保驾护航。


聚焦实践、有声有色“用网络普法”,法治宣传融入管网治网。互联网蓬勃发展,融入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已经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之一。从安徽凤阳花鼓、黄梅戏唱出的普法韵调,到福建莆田乡贤“林剑舞”团队筹拍“互联网版·新西游记”6集微短剧;从江西上饶开设线上普法栏目“微夜校”,到西藏组织学生开展网络安全实地参观、体验高新科技的交流互动式研学活动……网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因势而为、主动作为,广泛开展网络法治宣传,形成一大批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实现普法用法融会贯通,法治治理全链条同向发力,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新范式,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多元参与、见行见效“普网络法”,着力宣传网络法律法规。各地各网站在网络法治宣传过程中,精心组织开展网络法律法规宣传,让民众以更为生动直观的方式了解网络法律知识,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支持者和宣传者,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日益成为网络空间广泛共识和基本准则,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网络空间得到全面彰显。与时代发展合拍、与治网实践同频、与网民需求共振,网络名人围绕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以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网信领域法治宣传重点和优化营商环境、债务纠纷、社会治安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热点难点,形成“网络普法V矩阵”,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流量效应进一步凸显。


技术赋能、用心用力“互联网+普法”,不断提升网络普法效能。网络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人工智能应用方兴未艾,要求网络法治宣传需要与时俱进、因势而新,紧跟互联网发展步伐,在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上下功夫,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专业法律知识形象化、生活化、通俗化,让网络法治理念和常识“飞入寻常百姓家”。要善于借助新媒体、新技术,构建全媒体法治宣传体系,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创作网络普法作品,推动更多“键对键”的线上活动和“面对面”的线下普法相融合,将新技术新应用融入网络法治宣传全过程,实现技术和普法、法律服务创新耦合,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精准性。


“e”路向“新”,务实有为,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网络已成为社会信息传播的主渠道、思想文化建设的主阵地,更是亿万民众精神生活的新空间。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涉网机构、部门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责无旁贷,也必定大有可为、有更大的作为。(高谭)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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