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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信”重“用”,释放更多“信用红利”


4月2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大幅提升,建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1.8亿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超过807亿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诚信文化氛围日益浓厚。(4月3日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有望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力有效破解制度规则不够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不足等问题,更好发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到推进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再到出台《意见》系统谋划部署信用工作,有利于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观念深入人心,增强知信、守信、用信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国家竞争力。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社会高效运转的“润滑剂”,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等多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风起云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新的特点、面临新的任务,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健全并用好社会信用体系,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意见》提出要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并部署了5方面23项重点任务,体现了问题导向,是与时俱进的务实举措。


社会信用重“立信”更要重“应用”,守信规矩是提供“用”的遵循,用好、用准、用到位方能更好促进守信意识和习惯的养成,也才能达成完善信用体系的旨意。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提升商业合同信息、产业链信息、交易信息等共享水平;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更好发挥信用制度基础作用;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全面推进“信用代证”,切实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各领域的信用体系越健全、共享和应用程度越高,营商环境优化、“放管服”改革的空间就越大,“信用红利”就会源源不断得到充分释放,更好地赋能发展、惠及生活。


守“信”重“用”,以“用”促“信”,加快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就是为经营主体增活力,为经济发展添动能,为社会治理提效率,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信用支撑。(高谭)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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