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枫溪潺潺,红叶胜火。“枫桥经验”跨越一甲子,在继承中传承与发展,其内涵不断丰富提升,是基层治理重要法宝。1963年,毛泽东同志曾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必须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枫桥经验”的深刻把握和运用。在新时代基层治理实践中,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造就万千“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乡村,努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坚强战斗堡垒。
“郡县治,则天下安;基层治,则百姓安。”历经风云变迁,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永恒不变的“政治灵魂”。枫桥镇枫源村创新探索党建统领乡村治理,建立党员结对联系制度,让每个党员联系6户至7户村民,党员“入户问诊”、群众“开门请诊”,形成了党群一家亲的基层社会治理场景。续写“枫桥故事”,就要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根定海神针,锚定奋斗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基固本,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将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树立起党建旗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红色堡垒作用,聚焦党员当先锋、聚焦组织强堡垒、聚焦党建打头阵,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善治善为,同时以“党建+”为抓手,聚合多方资源,推动党建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的融合,将党建工作的优势和活力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和动力,为新征程“枫桥经验”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党建引擎动能。
近年来,在浙江涌现出“红枫义警”“乌镇管家”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枫桥式”社会组织,这些“民间队”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理从单一主体发展为多元共治,“邻里相守望,和谐一家亲,小纠纷拉家常,大问题大家谈”、“宽板凳上调纠纷,小圆桌上解难题”等特色鲜明的实践经验已经在基层治理中取得良好成效。变“堂上案”为“脚下事”,就是要深刻认识到“群众找到我们就是信任我们”,在大兴调查研究中串起“枫桥故事”,到基层一线矛盾最集中的现场调查研究,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精准施治、对症下药,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实效取信于民,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推动着历史的车轮不断朝着文明与现代化迈进。1963年,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区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坚持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教育改造“四类分子”,做到了矛盾问题不上交,创造了闻名全国的“枫桥经验”。这一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究其实质就是实行基层自治、共治共享,推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要继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设立村民议事会,用好“屋场恳谈”“围炉夜话”等制度设计,通过定期召开现场议事协商会的形式,共同商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建法制宣讲队,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调解村民矛盾纠纷;积极倡导新时代文明新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专项行动。
在坚持自治的基础上,强化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发挥“1+1+1>3”的治理效能,构建三种治理方式融合贯通的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有效途径,让矛盾、问题迎刃而解,从“浙”出发,推动基层治理在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发挥更大的成效,擘画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曹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