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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机融合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推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机融合,此举对于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何落实好这一政策,使其更好地为港城高质量发展服务,笔者认为,首先当理解好推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有机融合背后的意义。我们都知道,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遗迹,包含着城市发展的进程,蕴藏着属于这座城市和城市里所有居民的历史信息,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迹,对于彰显城市的文化底蕴,增添居民文化有着特殊的意义。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印发通知要求,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发文的背后,是一些地方在城市更新改造中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对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风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我们在进行城市更新改造中必须坚决避免这样的破坏行为。此外,还应在两者融合上下功夫,让历史文化保护为城市建设增光添彩。历史文化是一座城市的底蕴,体现着这座城市的品位,我们要保护好它,更好地传承、利用好这一宝贵的资源,让其充分融入当代人的生活中,从而形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注重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将特色文化符号和元素融入城市整体形象设计,突出历史风韵在现代城市的创造性呈现,打造城市文化品牌。下一步,我们要在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的基础上,下一番“绣花”功夫,进行精细化“微改造”。既要精心营造富有创意、精致便利的现代空间环境,又要尽可能保留市民美好的历史文化记忆。从而实现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同时,传承文化、延续历史。

  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的保护等分属于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贯彻落实好新的政策需要克服协调上的困难,实现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无论是建筑修缮、遗迹保护,还是基础设施、环境改善都需要不同的部门、不同的乡镇参与管理,如果不能形成统一的沟通协调机制,就会导致在全面整体把握文化遗迹保护和发展上协调有困难。因此,必须为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两者融合搭建平台,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从而让这样的开发保护工作成为一种常态。(□ 徐黎一)

总值班: 王夫成 刘昆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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