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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过期原材料毁了餐饮店的信誉

□ 侍敏

【连网】  近日,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范围开展专门针对大饭店、小食店、奶茶店等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大检查,发现一家奶茶店正在使用的原材料粉圆已经过期两个多月。

食品违法,行政处罚“5万元起步”。笔者了解到,我国在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旧法“最低罚款2000元”提高到“5万元起步”。因此,这部法律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加重了经营者的经济责任,提升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

回过头来再看一下海州市场监管局近期对辖区餐饮店的检查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发现,除了使用过期原材料,还有餐饮单位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无健康证、餐饮具消毒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其中,部分餐饮单位使用过期原材料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笔者了解到,受疫情影响,很多餐饮店一两个月没有开门营业,再复工时发现部分食材已经过期。不排除有的餐饮店因为工作人员粗心没有及时清理过期的、不合格的库存产品;当然,也有的餐饮店明知原材料已经过期,但想到这一两个月歇业造成的损失,遂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使用这些过期原材料制售饮料、菜肴。然而,这种看似降低损失的做法不仅违法了《食品安全法》,一旦被执法机关查获,等待经营者的便将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还有最低5万元的行政处罚;更严重的是,这种违法行为还有可能让消费者的健康受损,更能让餐饮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誉受损。

近年来,随着我国餐饮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安全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仍存在忽视原材料管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诚信经营缺失等诸多问题。笔者认为,餐饮企业要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会信誉,首先要诚信经营,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千万不能为了一己利益去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其次还要管理到位。如定期查看库存食材、原料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存储条件等,及时清理“临界”商品……只有这样,才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菜肴、饮品和贴心的优质服务,才能让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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