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是“平安”的有力保障

【连网】□ 史卫平

今年2月1日,公安部制定出台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刚施行没几天,我市就有一家父子三人“撞枪”,而且是把帮他们家救火的出警人员给打了。

刚过去的农历除夕晚上,海州公安分局新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有居民家中着火,值班民警立即出警,由于着火房屋家中无人,在门开不了、火势继续蔓延的情形下,消防人员及出警民警破门救火。然而在火被扑灭后,酒后返回家中的家主及两个儿子看到大门被砸,不但骂人还动手殴打出警辅警,并将一名辅警摔倒在地。大年初一那天,涉案的一家三口均受到处理。

在紧急情况之下,法律赋予了警察现场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因为火势蔓延后,危害的不仅仅是当事人家的财产安全,还有楼上楼下邻居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个春节里,广大公安民警加班工作,只为了这万家灯火团圆。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不是个人的行为,而是代表国家法律,行使的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力,体现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如果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受侵害,不仅使公务活动受到阻碍,民警执法权威受到挑衅,同时践踏法律的尊严,所以要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能确保法律的尊严。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辅警享受同等权益。具体到这起案例,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包括辅警,这就是违法犯罪行为,跟伤势无关。对于暴力袭警,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属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从重处罚。

近年来,辱警、袭警事件屡有发生。维护好正常执法秩序和民警执法权威,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蔑视甚至践踏民警执法权威,对抗的不仅仅是民警个体,而是执法民警所代表的国家法律;危害的不仅仅是民警队伍安全,而是整个社会秩序规则、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应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只有对那些暴力抗法的行为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确保民警的警务行为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才能营造更加正气、正义的执法环境,才是“平安”更有力的保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