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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管道井岂能成为私家储藏室

【连网】  (□ 肖婷婷)有身边朋友说,其所住小区所在楼层的管道井内,被邻居存满了各种杂物。木板、泡沫板等各种易燃物的堆放,再从管道井内私拉出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让朋友不悦且不安。笔者亦认为,管道井作为一种公共场所公共资源,岂能成为个人私自占领的“一亩三分地”,且为公共安全埋下隐患。

管道井,就是住宅小区每一楼层上独立封闭的“房间”,内为供水、供暖、供电等管线,保证业主及住户正常生活的运行需求。在管道井内堆放可燃杂物,不仅影响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正常检修,而且容易造成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损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有可能殃及楼层内其他住户,甚至会堵住别人的“生命通道”。此前,因建筑楼梯间、管道井等部位发生多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的案例屡见不鲜,媒体也屡有报道。

在我国,管道井内私放杂物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邻里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依然我行我素,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其予以清理。

这就要求每一位小区住户首先要从自我做起,在自我检查监督楼道、管道井乱堆乱放的问题时,需要保证自己并没有参与乱堆乱放问题。切莫因邻居占用公共领域一时“眼红”而尾随其后,产生你占我也占,不占白不占的想法。其次,当发现邻居在管道井内私放杂物时,应当善意地提醒邻居切莫堆放,及时清理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再次,每个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对管道井功能的科普宣传,同时加强巡查,对每一个楼层的管道井逐一检查,一旦发现乱堆乱放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彻底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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