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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挟开除岂能成为留人“绝招”

【连网】 (记者 李耀华) 因不满工资及福利待遇,市区某企业小宋有意跳槽,并递交了辞职报告。该企业经营者在强留无果之余,以小宋数日未来公司上班为由对其作出开除处罚。尽管小宋成功跳槽,却背上了曾被原公司开除的“恶名”。企事业单位间人才流动本是稀松平常事,如此要挟开除不可能真正留住人才。

小宋的遭遇并非该企业个案,此前也有员工因惧怕档案中出现被开除记录而放弃离开。企业何以出此开除员工的下策?究其原因,除确实想要留住人才之意,更多的恐怕还是恫吓,以为这样就可以让有意跳槽者望而却步。殊不知此举不仅不能真正留住员工,反而令人不齿。因为虽然你列出的开除理由看似正当合法,但却显得不近人情。而且即使你一时通过非正常手段留住了某个员工,却不能从根本上留住员工的心,有想法的员工恐怕从此也会身在曹营心在汉。这样的工作状态,何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企业经营者想留住人才,显然已意识到这样的现实,那就是随着经济一体化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其竞争重心已经转变为人才的竞争;一个企业要想实现新发展,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如何吸引和留住人已成为关键。但留住人才既要仰仗企业经营者个人魅力,又要靠内强管理、外树形象,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在为服务社会、创造更多社会价值的情况下,为员工争取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福利待遇,并为员工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由此,员工才有可能死心踏地跟你干。否则,一切都是空谈。谁会在一个半死不活、毫无生气的企业中待下去?

因此,企业经营者要想留住人才,就要尽快转变传统观念,及早认识到人才建设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真正探索出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机制,已经成为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课题。当然,有时企业经营良好也有员工有意跳槽,此时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光明正大的途径予以挽留。如果实在留不住人,完全可以大度地准予其离开,大家好聚好散,也没什么大不了。相反,要挟开除不可能成为留住人才的“绝招”,反而会在朋友圈被传为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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